05.提供学术虚假信息

主要是指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学术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论文发表证明,编造学术经历、学术荣誉,伪造或涂改推荐信、评阅意见、成绩单等个人学术的证明材料,以及偏激地夸大或贬低学术成果价值等行为。

【案例】

2021年5月10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一则《撤销学位公示》,该校一名2019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因用于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成果存在不端行为,拟被撤销博士学位。

06.不当署名

不当署名是指论文作者的署名、排名不符合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或者虚假标注论文作者信息。不当署名主要表现形式有:

1.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2.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3.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4.虚假标注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5.作者排名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案例】

2021年9月30日,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处分的情况通报》,对该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涉嫌论文抄袭的情况进行通报。经学校调查、约谈、充分讨论,认定张某某“滥用学术成果署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07.滥用学术权力与信誉

学术权力:学术人员以及学术组织拥有并自己所能控制的权力。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是学术权力的主体。学术权力是由个人或组织的内在因素相互博弈而获得的一种相对权力。

滥用学术权利与信誉:在学术活动中故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擅自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研究成果;利用职务便利或学术地位、学术评议评审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案例】

2018年10月,媒体报道清华大学有11篇材料科学领域的论文,由于图片篡改、内容重复、虚假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而遭撤稿。这些论文的发表时间为2014年到2016年,通讯作者是清华大学深圳先进研究院能源与环境部常务副所长唐国翌教授,第一作者均为其指导的2010级博士研究生叶肖鑫。 10月21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叶肖鑫学术不端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称,“2017年4月,我院已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叶肖鑫涉及严重学术不端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撤销其博士学位,同时对其导师追责问责。”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还表示,2017年6月,停止唐国翌教授招收研究生资格,撤销其材料学科负责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08.实验违规

实验违规包括违反国家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要求,侵害受试人的合法权益、个人隐私或知情同意权的行为。

09.学位论文作假

1)什么是学位论文作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①  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②  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③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④  伪造数据的;

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2)学位论文作假的惩处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结语:

科学研究的本质在于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服务祖国、造福人类社会,这就需要优良的科学道德和学术风气为科研提供必要保障。研究生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术风气是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研究生自身综合素质的体现。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在本校从事科研及学术活动时,你有责任了解并努力实践本规范,同时遵守校规校纪,任何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材料来源:

1.北京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简明读本》,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

2. 案例信息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