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小术:“小风,你的毕业论文准备得怎么样了?”

学小风:“早就写完了!我查到一篇跟我的选题一模一样的英文文献,我把它翻译了一遍,写得可快了!”

学小术:“不行啊!小风,你这可是学术不端。”

学小风:“啊?这也算学术不端吗?”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会损害学者和学术的形象,而且还会影响公众对价值理想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凡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学小术:“所以,翻译英文挪为己用属于全文抄袭,是学术不端行为噢!”

学小风:“可是……重新再写一版真的很难欸。”

学小术:“难也要写!一旦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责任人将会面临严厉的惩罚。”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四)辞退或解聘;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2020年教育部《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中通报了三起作假行为查处情况:

(一)2020年1月,复旦大学2005届博士毕业生王磊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注销博士学位证书。

(二)2020年6月,电子科技大学2007届硕士毕业生贾桂林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被撤销硕士学位,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三)2020年7月,厦门大学2018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林鲤硕士学位论文,与同年毕业的天津大学软件工程硕 士研究生刘宇宸硕士学位论文高度雷同。经查证,林鲤、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均存在买卖、代写行为,均被撤销硕士学位,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学小风:“啊,真的好严厉噢,写了毕业论文但还是拿不到毕业证,好吧,小术,谢谢你的提醒,我这就去老老实实地写。”

学小术:“加油!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编辑:张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