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8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跨学科博士生沙龙”在明德法学楼708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沙龙围绕“COP26气候大会后中国碳中和路径研究”进行交流与讨论,旨在让大家关注社会热点、时事热点和法治前沿问题,为不同学科背景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多元化的学术交流平台,最终跨越学科边界、碰撞思维火花。

本次活动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教授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教授作为本次沙龙的致辞人。同时,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龚亚珍副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碳减排标准工作组颜磊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朱炳成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曹炜副教授担任评议老师。另外,本次跨学科博士生沙龙的报告人分别是应用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徐政、环境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喻智健、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林宇阳、法学院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林禹岐。

沙龙伊始,由主持人高一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首先介绍本次沙龙到场的嘉宾学者及博士研究生,并说明本次沙龙将围绕“COP26气候大会后中国碳中和路径研究”,阐述观点,交流心得。接着,由杨东教授、程雷教授为本次沙龙致辞。

致辞环节

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教授首先对到场的老师和博士研究生表示热烈欢迎。杨东教授指出,在数字文明转型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之下,学科布局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而学科的交叉融合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跨学科人才的培养,于今年5月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杨东教授肯定了本次跨学科博士生沙龙促进不同学科学生间交流的重要意义,并欢迎各位师生就如何更好推动跨学科交流合作建言献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教授热烈欢迎到场的师生。围绕跨学科博士生沙龙,程雷教授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坚持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举办学术论文前沿讲座、圆桌对话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博士生的科研能力。近年来,法学研究中部门法理念逐渐淡化,领域法兴起,法学作为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开展跨学科讨论十分必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可见这一主题在当今中国意义重大,希望能通过本次跨学科的对话,加深大家对这一议题的理解。

主题发言:第一单元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徐政为我们带来了题为《碳达峰、碳中和赋能高质量发展: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的报告。他从碳达峰、碳中和的历史动因与实施背景,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特征,碳达峰、碳中和赋能高质量发展内在逻辑,碳达峰、碳中和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四个方面展开介绍。

第一,从碳达峰、碳中和的历史动因与实施背景来看,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欧盟、英国、美国纷纷采取措施推进碳中和计划,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布我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第二,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特征,他提出,选择高质量发展是由我国经济社会演化成长现实决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驱动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坚持过程与目的,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坚持发展成果的普惠性等特征。

第三,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徐政博士研究生从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大循环这两个角度阐释碳达峰、碳中和是如何付诸实践,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的。

最后,他提出了应当通过完善碳排放交易价格机制、重构能源体系、扩大绿色需求、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赋能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喻智健作了题为《中国农业农村碳中和:理论逻辑、实践路径与政策取向》的报告。

首先,他阐释了其从农业农村的角度切入研究碳中和问题的原因。重点介绍了其构建的共同富裕背景下农业农村逐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理论框架。

随后,他介绍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再定位,即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定位、生产优质安全产品的提质定位、承担更多责任的减排固碳定位。

接着,根据碳排放的路径,并结合农业农村的新定位,他给出了几种可能的减排途径,如构建农村现代能源绿色体系、构建农业现代生产绿色体系等。

最后,他强调了在政策取向上,应推动碳中和理念融入乡村振兴顶层设计、加强农业农村碳中和关键技术研发、完善农业农村碳中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与监测体系、推进“零碳乡村”试点建设、推动农业减排固碳纳入碳交易市场。

第一单元评议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龚亚珍副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碳减排标准工作组组长颜磊对两位同学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龚亚珍副教授指出,学术研究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创新思想的过程,其关键在于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她对两位同学的研究成果表示了肯定,两位同学进行了问题导向式的研究,抓住了碳中和这一当今重大议题。之后的研究若找到可以继续深挖的切入点,聚焦于具体的问题解决路径上,一定能取得更多的成果。

颜磊组长结合自己的一线工作经验,提出了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目前仍存在不少难题,例如碳交易“额外性”的认定、全国碳市场首例数据造假案出现的无法可依的问题等,都是未来需要继续攻克的难题。他指出,两位同学从跨学科的视角出发,报告内容全面,未来可以聚焦更小的具体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期待同学们未来的创新思维能给一线工作人员以启发。他特别强调了国外研究方法落地国内时的转化运用问题,如何避免生搬硬套,让理论能适应中国国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主题发言:第二单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林宇阳发表了题为《发展面向国际之自愿碳市场,强化中国碳中和话语权》的报告。

首先,他梳理了近年来国际碳排放的具体行动,就《巴黎协定》的目标结合我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实践活动展开了讨论。他认为减排有节能和抵消两个工具,强化抵消,就可以实现以较低成本的方式减排。

其次,他介绍了碳交易市场的两种形态,即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自愿碳市场是一种利用市场机制降低企业减排成本的碳市场,是对配额碳市场的补充,COP26气候大会对自愿碳市场的贡献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最后,通过相关数据证明了国际和国内碳市场规模目前正呈不断扩大的趋势,结合我国丰富林业资源的现状,指出偏远地区的人民,可能并不需要用砍伐森林的方式去发展经济,而是可以靠植树造林的方式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林禹岐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地方立法路径展开了研究。

首先,他介绍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立法背景和地方积极开展的相关工作,指出地方立法具有积累先行先试经验、尊重地区差异、立足本地区实际等优点。

其次,他就地方立法的可行性展开了论述。接着他介绍了地方立法采取的模式。

最后,他指出地方立法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需要处理好碳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立法定位,处理好部分职权和分工协作的关系,做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碳排放管控工作,实现与各领域现有立法的衔接协调。

第二单元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朱炳成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曹炜副教授对两位同学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朱炳成老师首先点评了林宇阳同学的报告,认为林宇阳同学所作的报告视角独到、重点鲜明、分析到位。朱炳成老师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在后续研究中可以注意区分配额交易与项目交易的不同性质和功能。二是作为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应立足于法学视角研究碳排放交易制度。三是在进行比较法研究的过程中应立足于我国当前情况有选择的吸收借鉴域外实践经验。此外,朱炳成老师还从整体层面分析了我国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法律制度,以期为同学们后续进行“双碳”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些线索。

曹炜副教授指出,跨学科博士生沙龙给了大家展示各自专业独到视角、思路和研究方法的平台,未来可以在共同主题基础上,展开更多的论文成果交流和探讨。

他指出,林宇阳同学的报告对自愿碳市场的梳理准确且清晰,能够从科学事实中提炼出与法律相关的规范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命题,这也是学术论文的研究方法。曹炜副教授指出,为防止出现通过碳汇减排,掩盖工业减排的本质问题,当前NDC目标对碳汇的限制较大。NDC目标的逐步提升有赖于政策的稳定性,国外的一些两党制国家如何构建更好的制度设计,这类党派问题的研究也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对于林禹岐同学的报告,曹炜副教授首先肯定了其选题,并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对碳中和的立法讨论,不应局限于政策研究,要深入掌握立法理论,从法律关系角度出发探讨制度设计。第二,碳达峰具有时效性,而碳中和侧重对效果的规定,两者之间的概念区别,以及是统一立法还是分开立法的问题,值得深入思考。第三,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的差别,也是可以探讨的问题。

圆满落幕

经过四个小时的分享和交流后,主持人总结了各位嘉宾的观点,并再次阐明本次沙龙的学术意义和价值,同时向到场参加活动的嘉宾和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至此,“跨学科博士生沙龙”圆满落幕。